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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認定解疑答惑
知識產權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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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聚焦蕪湖市重點產業發展,建立全市“瞪羚”企業培育庫,培育一批創新能力強、成長速度快、產業模式新、市場潛力大的企業創新主體,促進政策、人才、技術、資金等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形成一批新興產業發展、傳統轉型升級的后備軍。蕪湖市開展了瞪羚企業培育入庫工作。入庫的企業需要符合哪些條件?請看下文的介紹
免費代理熱線: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蕪湖市瞪羚企業培育入庫條件:
在我市區域內注冊成立1年及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經營范圍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產業領域和我市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方向,且已在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備案的企業,達到以下條件:
(一) 成長性指標
1.上年度總收入在1000萬元(含)—1億元(不含)之間的企業,近兩年總收入增長率和利潤增長率不低于15%。
2.上年度總收入在1億元—2億元(不含)的企業,近兩年總收入增長率、利潤增長率不低于10%。
(二)創新能力指標(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企業近兩年平均研發投入、知識產權指標超過高企認定標準。
2.企業建有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研發平臺;或與高校科研院所建有新型研發機構等。
3.企業獲省高層次科技團隊人才支持或市B類以上高層次科技團隊人才支持;或核心管理團隊或領軍人才獲得國家、省人才計劃;
4.已獲得社會資本投資2000萬元以上,或在全國行業細分市場居前5位。
蕪湖市瞪羚企業培育入庫程序:
1.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向所在縣區、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經縣區、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初審后行文推薦報送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組織開展審核工作,經公示無異議后,發布入庫培育企業名單。
3.市“瞪羚”企業培育庫實行動態管理,每年一季度更新一次,達不到條件的自動出庫。
4.對市“瞪羚”培育入庫企業,將在高新技術(培育)企業認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研發投入補助、創新平臺建設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激發企業自主創新內在動力。
5.已入庫企業在申請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將予以退庫,三年內不再受理其入庫申請。
蕪湖市瞪羚企業培育入庫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的近兩個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2、企業近兩個年度完稅證明。
3、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需提供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上填報107-1表、107-2表,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需提供在稅務部門申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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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瞪羚企業培育入庫條件:
在我市區域內注冊成立1年及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經營范圍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產業領域和我市重點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方向,且已在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備案的企業,達到以下條件:
(一) 成長性指標
1.上年度總收入在1000萬元(含)—1億元(不含)之間的企業,近兩年總收入增長率和利潤增長率不低于15%。
2.上年度總收入在1億元—2億元(不含)的企業,近兩年總收入增長率、利潤增長率不低于10%。
(二)創新能力指標(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企業近兩年平均研發投入、知識產權指標超過高企認定標準。
2.企業建有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研發平臺;或與高校科研院所建有新型研發機構等。
3.企業獲省高層次科技團隊人才支持或市B類以上高層次科技團隊人才支持;或核心管理團隊或領軍人才獲得國家、省人才計劃;
4.已獲得社會資本投資2000萬元以上,或在全國行業細分市場居前5位。
蕪湖市瞪羚企業培育入庫程序:
1.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向所在縣區、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相關申請材料,經縣區、開發區科技主管部門初審后行文推薦報送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組織開展審核工作,經公示無異議后,發布入庫培育企業名單。
3.市“瞪羚”企業培育庫實行動態管理,每年一季度更新一次,達不到條件的自動出庫。
4.對市“瞪羚”培育入庫企業,將在高新技術(培育)企業認定、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研發投入補助、創新平臺建設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激發企業自主創新內在動力。
5.已入庫企業在申請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將予以退庫,三年內不再受理其入庫申請。
蕪湖市瞪羚企業培育入庫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審計的近兩個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2、企業近兩個年度完稅證明。
3、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需提供統計聯網直報平臺上填報107-1表、107-2表,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需提供在稅務部門申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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