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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50個單位名單公示了!今天小編將為大家具體淺聊下安徽省各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認定補貼和條件程序內容,想要具體咨詢申請的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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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各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認定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各類企業、從事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的事業單位以及縣級以上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留學人員創業園等園區均可申請設立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一)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經營或運行狀況良好;
(二)具有一定的規模,并具有市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相應等級的科技研究開發機構;
(三)擁有高水平的研究隊伍(有一定數量具有高級職稱可擔任博士后合作導師的本單位全職科研人員),具有創新理論和創新技術的博士后科研項目;
(四)能為博士后研究人員提供較好的科研條件和必要的生活條件。
對屬于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可優先設站。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設站。
安徽省各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認定程序
申報單位請登錄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首頁,在首頁“咨詢中心”頁面“專題專欄”中選擇點擊“專技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平臺”后,點擊“博士后”子系統進行申報和審核。具體申報程序詳見操作手冊(在“博士后”子系統頁面右上方)。
(一)單位申報。申報單位按照內容詳實、重點突出、數據真實、有據可查的要求,在系統中認真填寫申報材料。從系統中導出生成《設立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并由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按照屬地原則逐級報送和審核。涉密申報材料要做好脫密工作。《申報表》和網上申報材料內容保持一致。
(二)部門審核。各設區市及廣德市、宿松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申報單位網上提交的材料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后,填寫《設立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報情況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并加蓋單位公章,連同《申報表》《推薦報告》統一郵寄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并將《匯總表》和《推薦報告》電子版通過安徽政務服務網“博士后設站申報”辦理事項報送。
(三)審核批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組織專家評審通過后,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官方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批準。
安徽省各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認定補貼
一、我省各類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與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聯合招收的非在職博士后生活補貼標準提高至每人16萬元。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與博士后科研流動站聯合招收的其他類型博士后生活補貼仍按每人10萬元標準發放。
二、建立出站博士后留皖補貼制度,出站博士后到我省各類企業工作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出站留皖補貼。到國有企業(含國有控股)工作的出站留皖補貼由用人單位承擔,到民營企業工作的出站留皖補貼由各市級財政承擔。申請對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我省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滿出站并首次就業選在安徽企業的非在職博士后。
(二)與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全職在崗工作且申報時已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半年以上。
三、新設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建站資助,按照屬地原則由市級財政承擔。新設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給予30萬元一次性建站資助,由省級財政承擔。建站資助經費在新設站單位招收首位博士后進站后撥付。
四、繼續加大優秀博士后引進力度,與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聯合實施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每年選拔推薦5-10人,按照每人每年30萬元標準給予資助,其中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省級財政和設站單位分別資助每人每年10萬元,資助期2年。
五、進一步強化博士后科研項目資助,每年擇優遴選省博士后科研活動經費資助項目100個左右,按照每個項目5-20萬元標準給予資助,其中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項目資助比例不低于60%。
六、大力支持博士后創新成果轉化,開展博士后創新成果評鑒活動,定期擇優遴選一批在我省轉化成功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博士后研究項目,分別給予博士后科研人員和設站單位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七、積極鼓勵博士后設站單位創先爭優,經人社部綜合評估為優秀等次的國家級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動)站給予15萬元獎勵;經我省綜合評估為優秀等次的省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給予10萬元獎勵。
八、強化博士后工作管理和服務,定期舉辦全省博士后創新創業大賽、論壇及主題教育培訓等活動,給予承辦單位一定經費資助。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財政部門分別負責本市博士后工作的政策落實、日常管理和經費保障等工作。各市可按不低于省定標準制定博士后工作經費資助辦法。
博士后工作開展情況將納入人才工作考核內容。各地和各設站單位要充分認識博士后工作在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強省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完善博士后“省、市、設站單位”三級管理機制,健全博士后工作體系,強化博士后政策落實和對博士后工作的資金投入,建立健全與地方經濟發展水平相匹配的博士后工作經費投入動態調整機制。
上述資助標準及范圍從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到2025年12月31日截止。《關于印發<安徽省博士后工作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199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動)站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皖人社發〔2019〕12號)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