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行業資訊
池州市為提升工程中心的建設水平,進一步發揮工程中心在推動研發、成果轉化、人才集聚、產業創新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服務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池州市科學技術局積極開展2020年度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績效評價工作。臥濤小編根據通知政策內容整理該次項目評價范圍/評價內容/評價材料以及工作程序供池州市企業參考。如想要申報該項目,歡迎積極咨詢小編
一、評價范圍
已認定的池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含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二、評價內容
2020年度工程中心在“研發條件與能力、團隊建設、研發產出與運行成效、運行管理與開放交流”等方面工作進展情況、取得的成效等。
三、評價材料
1、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基本信息表;
2、市工程中心運行績效評價工作總結報告;
3、相關附件材料,包括研發經費投入、新增儀器設備、人員配置、引進培養人才、研發項目、產學研合作、開發新產品、經濟效益、專利等知識產權、技術轉讓與服務、培訓與技術咨詢等。
四、工作程序
1、自評。各工程中心根據通知要求,開展工作總結,連同附件證明材料裝訂成冊,一式兩份,經依托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后,于8月10日前報送至所在縣區、管委會科技業務主管部門。
2、評價。根據《池州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績效考核管理辦法(暫行)》(池科〔2021〕19號)規定,各縣區、管委會科技業務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績效評價,依據各指標權重、采取百分制方式對工程中心評價打分,按總得分確定工程中心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不超過總數的10%。8月16日前,各地將考核結果以正式文件形式報市科技局,工程中心考核匯總表按考核等次和得分多少排序,其中優秀等次的,須報自評材料2份。
五、其他事項
1、請各縣區、管委會科技業務主管部門加強評價工作組織,優化申報程序,材料一次報送,嚴格落實“只跑一次”要求,強化與市科技局上下工作聯動,按時完成工程中心評價工作。
2、因依托單位改制、破產、倒閉、注銷等原因造成工程中心無法參加績效評價的,由依托單位或縣區、管委會科技業務主管部門提出工程中心終止申請,附相關證明材料,報市科技局備案。依托單位名稱發生變更的,在報送績效評價材料時,須同時提交更名申請,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3、加強對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對績效評價結果為“優秀”等次的,按照市政府“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池政辦〔2020〕24號),擇優給予一次性獎勵支持。對績效評價結果為“差”等次的,將列入預警管理序列名單,并對存在問題予以限期整改。
4、對無故不參加績效評價,或連續兩次評價結果為“差”等次的工程中心將予以撤銷,不再列入市工程中心序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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